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晨检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05作者:来源:学生工作部浏览次数:10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学生晨检制度


202325日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全力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晨检人员为各学院相关负责人、班主任(任课老师)或辅导员、各班班长及班助理。

二、学生职责

每天起床学生自行晨检,检查头发、指甲、面部脖子、衣着以及有无病症或病兆等。具体要求:头发整洁,指甲干净,手干净(无皱裂现象)衣服整洁,身上无异味。且对病症、病兆进行检查:以学生是否感冒、发烧、咳嗽为决定方式。

三、班主任职责

1.发现本班学生个人卫生状况不贴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教育等相应措施。

2.发现带有病症或病兆的学生,劝阻该生不要进入教室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与家长取得联系,请该同生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治。

3.如经医院确诊已患有传染病,要按照文件的规定精神将学生停课隔离治疗。

4.学生治疗病愈,凭医生的病愈证明方可回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上课。

5.班主任教师每日要认真填写《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晨检表》,应及时将本班学生具体情况、排查结果及时填入表内,并在当日上午9点前报送到学院。

四、学院职责

1.每天验收、整理《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晨检汇总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如发现学生患有传染病,按文件规定及时上报。

3.在发生传染病例时,要及时采取消毒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4.要检查医院病愈复课证明、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期限。

5.学校应建立好学校、学院、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疫情期间停止一切早练早读,每日7:30-8:00进行晨检,班主任或辅导员带领各班级切实开展晨检工作,并填写好《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晨检表》(附件1)。如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班长和班助理及时上报给班主任或辅导员,班主任或辅导员再把情况及时上报给学院制定疫情联络负责人,再由学院疫情联络负责人汇总填写《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晨检汇总表》后汇报到学生处 。(有无情况均应上报)

6.班主任或辅导员每天早晨对学生进行身体健康情况调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如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头晕、呕吐、黄疸、皮肤有丘疹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登记,并上报校医,做到一日一报。晨检时应带上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口罩由师生自备,防护期内,每天要用。

7.晨练检查时应认真、细心,所有全校师生应相互关爱、监督。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医院就诊,并密切跟踪学生后续情况;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四登记: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把情况上报给学院负责人(辅导员),由他们登记好《学生晨检表》。学院负责人(辅导员)对异常情况要做好更详细的登记,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8.如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学校应立即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9.班主任出差或请假时,晨练检查相应工作由学院临时指定的教师代理(具体由学院专门处理疫情情况的部门安排)。

10.因病缺课(勤)人员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须经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才能返校。

11.严格执行晨检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和有无其他人接触情况。

12.各学院必须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