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小贴士,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1-04-02作者:来源:学生处浏览次数:2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3日至5日放假



文明祭祀

 1.文明追思祭祀,不为疫情防控添堵。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倡导通过微信经典诵读、网络祭祀等形式祭祀。

 2.树立文明新风,增强安全意识。坚决杜绝在殡葬机构、公墓、山头、林地、广场、小区、树林、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一切用火行为,鼓励用鲜花绿植替代纸钱香烛等方式,改变不良用火的传统习惯,形成绿色环保祭扫新风尚。

 3.分批祭扫,避免人群聚集。确需到公共场所开展祭扫活动的人员实行分期分批、错峰祭扫;同时,上山扫墓杜绝乱砍树木行为,扫墓后要带走所有垃圾;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防止人员扎堆祭扫,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疫情防控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落实留校学生的晨午检制度。

    2.各学院要掌握离校学生动态,按照“一人一档”,制定留校、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学生要遵守学校出入校门管理规定,按时返校,配合保卫人员做好离校、返校检查工作

    4.疫情期间遵照少出门、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的原则,保持个人和居家清洁卫生。保持“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5.出行在外要时刻保持警惕,不存侥幸心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健康异常状况应暂停行程,及时就近就医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律佩戴口罩,随时保持卫生,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尽量减少在交通工具上的用餐次数,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

    7.要保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时间,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增强自己的免疫力和抗病毒能力



消防安全

    1.注意森林防火。近段时间森林火灾事故频发,要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避免在山区、树林、草坪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严禁占用、堵塞祭祀场所的消防通道,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杜绝在小区楼道内、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进行祭祀活动。

    3.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地带多有枯草,不宜使用明火,防止引起山林火灾。

    4.如不慎发生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的水源或者有效工具进行及时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救。




防溺水安全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2.溺水后要保持镇定,尽量将头后仰,口向上,口鼻出水面后进行呼吸呼救;不可以把手上举胡乱打水,以免身体下沉;双手划动,观察施救者扔过来的救生物品,迅速靠上去;当施救者游到自己身边时,应配合施救者,仰卧水面,由施救者将自己拖拽到安全地带;溺水后保存体力,等待救援,及时甩掉鞋子和口袋里的重物。



交通安全

 

      1.安全行走。走路时要走人行道,不可边走边玩手机或做其他事情,更不可横穿马路和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2.安全骑车。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内行驶,一人一盔。骑车时必须集中注意力,不可逆行、闯红灯、与机动车争道;转弯时要看清来往车辆,伸手示意后再转弯,不能突然猛拐。

      3.安全乘车。要在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能随意向车外扔洒物品;拒乘“黑车”、超载车、货车等,发现各类违规搭载学生的车辆,要积极主动向交警部门举报。

      4.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学生家长要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督教育,管好车辆及车钥匙,切记不可纵容、放任孩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