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作者:苏锦明来源:学生处浏览次数:348

广茂幼师学〔2020〕15



各二级学院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榜样,激励我校广大学子勤奋求学,锐意创新,现决定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办法《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指标:不限指标,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1511-517日,自行申报。毕业生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自行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到院办

2518-522日,办审核。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毕业生提供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3523-527日,办公示学院对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

4528日,院办整理材料。院办整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整理。按要求整理好以下材料:(1)附件2—《优秀毕业生参评材料汇总表》;(2附件3—《优秀毕业生感言事迹及相片材料》;(3附件4—XX学院优秀毕业生名单

5529日,报送材料。经学院书记(学工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将附件234材料打包发到学生处邮箱xsk662@163.com,同时将“XX学院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纸质版报送学生处。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

2、逾期不按要求上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则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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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