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级新生学生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1015

关于做好我校2017级新生学生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班):

    为了做好我校2017级新生学生证发放、乘车优惠卡认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10月27日―11月10日

    二、办理对象:我校2017级在校学生

    三、办理流程和要求:

    1.各系到学生处领取《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证发放登记表》(附件1)回去让新生填写完整,并核对表上的个人资料,交由系办统一录入电子版,打印出来后再次让新生核对,确认无误后,各系统一到学生处按本系新生人数领取学生证,并发放到各个班。

    2.各班领到学生证后,安排写字工整的同学统一严格按照《2017级学生证填写样本》(附件2)和已填写核对好的《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证发放登记表》的资料抄写,注意“院(系)”、“专业”和“班级”栏要填写全称。抄写好后,让同学本人检查新学生证是否有填写错误,查证无误后,在学生证上贴上未用过的一寸照片,然后按购买火车票优惠卡和不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同学分开两部分收齐学生证交回所在的系。

    3.若需乘坐火车的同学还需要填写“学生假期购买火车票减价优待证”页面:

    (1)学校所在地:高州校区填写:广东省高州市;茂名校区填写:广东省茂名市;

    (2)家庭所在地:按学生身份证上地址填写,只填写:省+地级市或省+县级市,如:广东省肇庆市或广东省怀集县;

    (3)乘车区间:乘车区间由学校所在地的火车站名称与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名称确定,必须是从高州(或茂名)至家庭所在地(必须与学生本人身份证的地址一致),并要按照铁道部规定的标准车站名称《火车站名》(附件3)进行填写,如:高州至广州,茂名至韶关。否则会影响购买优惠火车票。如果家庭所在地没有火车站的,不可以选择其他地方。各系应严格检查学生证的地址和学生的身份证是否相符,若查出乘车区间与家庭所在地不相同的,后果自负。

    有优惠卡的同学能在假期期间乘坐火车享受折扣优惠。购票区间(家庭):学生的购票区间由学校所在地的火车站名称与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名称确定。

日常保管学生证应避免将学生证与手机等物品放在一起,防止火车优惠卡消磁不能使用。

    (4)各班统计好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总人数报给系办,由系办汇总后于11月1日前将所需购火车票优惠卡数量发到学生资助邮箱:zzzx6618882@163.com

    (5)新生第一次办理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的费用由学校支付,补办更换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的费用由学生自付。

    4.各系要严格审查各班交来的学生证:

    (1)学生证要用楷书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有任何的涂改,如果填写错误,则需更换新的学生证;

    (2)学生证所填写内容必须正确,并于发放登记表上的内容一致;

    (3)学生证上面的照片必须是学生本人的,不能使用已经用过的照片和贴纸相;

    (4)如果是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减价优待证”页按要求填写无误;

    (5)凡是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证都需要更换重新填写。

    5.由各系辅导员拿检查无误的学生证,按照《各系学生证盖章时间安排表》(附件4)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盖章(在贴照片的地盖钢印。如果要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还要在填写好的“减价优待证”页盖红印)。在盖章时,要附上系主管领导签名的《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证发放登记表》的纸质版,以备党政办公室检查。如需调整时间,请提前与党政办公室联系。

    6.各系在11月1日前把《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证发放登记表》和《学生购票优惠卡[学生信息]导入模版》(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到学生资助邮箱:zzzx6618882@163.com。在11月10日前把已经盖好章并需要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交到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办理火车票优惠卡。

    7.学生证是学生身份的重要证明,请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四、希望各系要重视学生证的办理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7年新生学生证发放登记表(空白表).xls

    附件2:2017级学生证填写样本.doc   

    附件3:火车站名.xls   

    附件4:各系学生证盖章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5:学生购票优惠卡[学生信息]导入模版.xls 

学生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