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的材料
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回校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带回学校:
一、父母所在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盖章的《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doc》(非新生提供)或《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新生提供,可以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内页的或用16开纸打印,必须到镇或街道办以上的民政部门盖章才有效);
二、《
家长承诺书.doc》(16开纸打印好后,家长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三、家长户口簿首页、家长本人单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16开纸上,复印件的文字和印章必须清晰);
四、贷款学生的身份证(双面、不能用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16开纸上,复印件的文字和印章必须清晰)。
注:
1、凡是要填写材料的,一律要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2、以上表格可到系办公室领取或在学生科“助学奖贷”网页下载并按要求打印;
3、所有材料都不能使用传真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