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助学贷款展期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处《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2013届毕业生展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3届毕业生展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毕业生的展期申请
1、2013届贷款毕业生专升本,需办理贷款展期的,可在
2、申请展期的2013届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前向学生科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贷款展期申请表;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前三项要在
(4)被录取学校的就读证明(本项要在
3、申请展期的贷款毕业生在取得学校审核批准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提出网上贷款展期申请。
二、贷款毕业生的的展期审批
1、各系负责通知需要办理贷款展期的毕业生把展期材料(共4份)按时交学生科,逾期责任自负。
2、学生科负责汇总审核,并报送学院本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展期贷款学生的后期管理
各系要对已办理贷款展期的借款学生加强跟踪管理,确保展期学生按照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学生科
二○